手机流量计费检测缺位 市二中院发司法建议
北京市二中院在审理律师张新年告中国移动及其北京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发现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检测程序缺位的问题,导致电信用户对流量计费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产生合理怀疑。针对此案存在的问题,北京市二中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检测的相关规定,并加大对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等。
市二中院:建议制定相关规定
2016年1月,律师张新年以计费系统存在错误为由,将中国移动和其北京分公司诉至东城区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提供涉案手机号码数据流量消耗路径、流量计算方式、消除数据流量费用欠款等。因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同意免除张新年的数据流量欠款,一审法院只支持了他的该项诉讼请求,其余均驳回。张新年之后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后二审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二中院表示,该案虽维持了原判,但流量计费系统检测缺位的情况客观存在,导致电信用户对流量计费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产生合理怀疑。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亿万电信用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电信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不可忽视。
为确保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正常运行,减少电信服务合同纠纷,针对该案中存在的问题,市二中院特向工信部提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检测的相关规定。通过建章立制将流量计费系统是否检测、由谁检测、如何检测等问题规范化,使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的检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此外,建议推进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性能检测工作。尽快落实电信企业自主选择具有国家质检总局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流量业务计费系统性能进行检测的相关工作,解决流量计费系统检测缺位的问题。
法院还建议加大对电信企业流量计费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电信企业的流量计费系统是否正常维护、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电信企业落实检测规定,确保流量计费系统正常运行、准确无误。
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机制
据了解,针对该司法建议函,工信部已予以回复。工信部表示,随着3G/4G商用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电信用户的流量消费快速增长,业务应用复杂多样,数据流量成为消费的主流。由于流量以字节数(比特)为单位,流量大小不够直观,流量适用不易掌握,就逐渐暴露出运营商提供的带宽和流量计量与用户感知存在差异,个别流量计费结果难以被用户接受等问题。目前,流量计费检测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也缺乏统一的计量检测。
2017年,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电信计费检测管理机制,对已出台的《电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电信计费检测管理制度和规范,细化流量计费检测相关要求。继续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开展计费检测。要求相关企业主动委托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电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检测,并自觉接受工信部和各地通信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计费检测工作取得成效。
此外,工信部将继续组织实施电信计费监督检查。对电信运营企业流量计费检测的结果与其提供服务承诺进行对比核查,督促企业承诺的服务落到实处。对计费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通报和责令整改。